2011年1月下旬某天晚上6点半左右,深圳某网络公司员工张某下班后与同事一起来到某广场一家大商场购物。当张某走到商场的玻璃门附近时,忽然一声巨响,商场的玻璃门瞬间破碎了。张某被跌落的碎玻璃砸中,造成张某的右脚小腿被割伤.

 
这是一起不可预料的公共事故,最后商场方面积极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5000余元.既然是不可预料的,那么我们又该如何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呢?
 
事故的责任方肯定在于商场,为了尽量避免该类事件的发生,商场方应每隔一段时间,仔细检查该商场内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玻璃设备,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更换维修.